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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志

看看:刑事审判的全程是什么刑事诉讼律师为您介绍

已有 2 次阅读2025-6-2 1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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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刑事审判中,陪审团审查证据以决定被告是否犯有相关罪行。审判是为其案件辩护的机会,以期获得“有罪”的判决和对被告的定罪。审判也代表辩方有机会反驳的证据,并在某些情况下提供自己的证据。在双方提出论点后,陪审团将作为一个整体考虑是否认定被告有罪或罪。刑事诉讼律师今天想来告诉你如何处理这个问题。

注意:虽然审判是刑事司法程序中比较引人注目的阶段,但大多数刑事案件在审判前就已经解决了——通过“有罪”或“异议”认罪、辩诉交易或驳回指控。尤其是大多数酒驾案件都没有进入审理阶段。

完整的刑事审判通常包括六个阶段,每个阶段都将在下面进行更详细的描述:

1选择陪审团

除了仅由法官审理的罕见案件外,任何刑事审判的首步都是选择陪审团。在陪审团选择期间,法官(通常是原告和被告通过各自的律师)将就与特定案件有关的事项向潜在陪审员提出一般性问题,包括可能与案件有关的个人意识形态倾向或生活经历。案子。在此阶段,法官可以根据潜在陪审员对提问的回答为他们开脱。

同样在这个阶段,辩方和控方都可以通过使用“强制挑战”和“有理由的挑战”来排除一定数量的陪审员。强制性质疑可用于以任何非歧视性理由排除陪审员,而理由质疑可用于排除已证明他或她在决定案件时不能真正客观的陪审员:

陪审员“A”在被问及她是否认为“街头”品应该合法化时回答“是”后,检方很可能会出于某种原因将她排除在品持有案件的陪审员单之外,因为她表示对品法。

在得知陪审员有两个兄弟是警察的情况下,如果警官是袭击受害者,辩方可以使用强制挑战将陪审员“B”排除在陪审团之外。即使陪审员“B”坚决表示她可以在评估案件时保持客观,辩方也可以在不声明任何理由的情况下原谅她。

2开幕词

一旦选择了陪审团,审判中的首次“对话”就会以两份开场白的形式出现——一份来自代表的检察官,另一份来自辩方。在这个阶段没有证人作证,通常不使用任何物证。

由于对被告人的有罪负有“举证责任”,所以首先给出公诉人的开场白,而且往往比辩方的开场白更详细。在某些情况下,辩方可能会等到的主要案件结束后再发表开庭陈述。论何时发表开场陈述,在这些陈述期间:

检察官从的角度介绍案件的事,并引导陪审团了解将试图证明什么——被告做了什么、如何做以及为什么做。

辩方让陪审团对事有自己的解释,并为反驳关键的证据和对所指控的罪行提出任何法律辩护奠定基础。

3证人作证和质证

任何刑事审判的核心都是通常被称为“首席案件”的阶段,在此阶段,每一方都向陪审团展示其关键证据。

在其主案中,有条不紊地提出证据,试图说服陪审团排除合理怀疑,被告犯了罪。正是在这一点上,检察官召集目击者和专家作证。检察官还可以提供物证,例如照片、文件和医疗报告。

论证人是由还是辩方传唤,证人作证过程通常遵循以下时间表:

证人被传唤到证人席上并“宣誓就职”,宣誓说出真相。

传唤证人出庭的当事人通过“直接”询问的方式向证人提问,通过问答的方式向证人索取信息,强化当事人在案件中的地位。

直接询问后,对方有机会通过“盘问”向证人提问——试图在证人的故事中戳洞,攻击他们的可信度,或者以其他方式诋毁证人及其证词。

在盘问之后,比较初传唤证人的一方有第二次机会通过“重新直接盘问”来盘问他或她,并试图纠正盘问的任何破坏性影响。

在结束其主诉后,辩方可以以同样主动的方式提出自己的证据。但是,在某些情况下,辩方可能会选择不提出“主要案件”,而是决定通过对证人的盘问以及对其证据的质疑来提出其要点。

一旦控方和辩方都有机会陈述他们的案件并对对方提出的证据提出质疑,双方“休息”,这意味着在结束辩论之前不会向陪审团提交更多证据。

4结束论点

与开场白类似,结案陈词为和辩方提供了“总结”案件的机会,以有利于各自立场的方式重述证据。这是双方在审议之前向陪审团发表讲话的比较后机会,因此在结束辩论时,试图说明为什么证据要求陪审团认定被告有罪。反过来,辩方试图确定没有履行其“举证责任”,因此陪审团必须认定被告“罪”。

5陪审团指导

在案件双方都有机会提出证据并进行结案陈词后,作出裁决的下一步是陪审团指示——法官向陪审团提供其需要决定的一套法律标准的过程被告人是否有罪。

法官根据刑事指控和审判期间提供的证据,决定应适用于被告案件的法律标准。通常,这个过程是在控方和辩方的输入和论点下进行的。然后,法官就所决定的相关法律原则指导陪审团,包括陪审团为了得出某些结论而需要做出的调查结果。法官还描述了关键概念,例如“排除合理怀疑的罪行”,并根据审判中提供的证据定义陪审团可能考虑的任何罪行。

例如,如果被告被控故意杀人罪,法官可以:

界定故意杀人罪、被控罪的要件;

界定过失杀人、二级谋杀等相关犯罪的要件;和

列出陪审团需要做出的调查结果,以便对每项罪行的被告定罪。

然后案件“交给陪审团”。

6陪审团审议和裁决

在收到法官的指示后,陪审员作为一个群体,通过一个称为“审议”的过程来考虑案件,试图就被告是否犯有所指控的罪行达成一致。审议是陪审团讨论案件的首次机会,这是一个有条不紊的过程,可能会持续几个小时到几周不等。一旦陪审团作出裁决,陪审团主席会通知法官,法官通常会在公开法庭上宣布裁决。

刑事诉讼律师认为,大多数州要求陪审团在刑事案件中一致认定被告“有罪”或“罪”。在这种状态下,如果陪审团未能达成一致裁决并陷入停顿(“悬而未决”的陪审团),法官可能会宣布“审判失败”,之后案件可能会被驳回,或者审判可能重新开始从陪审团选择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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